相关市(州)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,各相关企业:
经核查,四川合创工程勘察设计有限公司等121家企业现有注册土木工程师(岩土)数量未达到相应工程勘察资质标准中关于注册执业人员配置的规定。
根据《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》(建设部令第160号)第二十三条“企业取得工程勘察、设计资质后,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,建设主管部门、有关部门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,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;逾期不改的,资质许可机关可以撤回其资质”的规定,责令各相关企业至2020年12月30日前限期改正,并于2020年12月30日前将整改情况报我厅勘察设计与科学技术处。我厅将根据整改情况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作出处理。相关市(州)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,加大对上述121家企业事中、事后监管力度。
附件:整改企业名单
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
2020年9月29日